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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
日期:2020-05-27 13:08:05  发布人:文新学院  浏览量:935
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
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(试行)

 

按照重人科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章 德育素质

第一条 德育素质测评总分15分,主要从政治思想、道德修养、遵纪守法、集体观念、心理素质等五个方面来测评,每方面各占3分。

政治思想: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,每次加0.1分;党支部活动,每次加0.1分;学风建设班级学习兴趣小组学习活动,每次加0.1分。共计3分。

道德修养:积极参与学院“梦起航”资助育人工作室“变废为宝”废品回收捐赠活动,每次加0.1分(包括每次活动负责人及参与变废为宝捐赠人);钉钉报名参与校内学术讲座、报告或其他宣讲活动产生失信行为,每次扣0.1分。

遵纪守法: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。

集体观念:代表班级参加学院辩论赛活动、演讲比赛、朗诵比赛等。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(参与选手)一场次加0.2分,可累计加分。主要包括学校、团委、党总支、团总支组织的各种比赛、讲座等活动。主动参加学校和学院的组织的各种活动(作为观众)一次加0.1。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每次加0.3分。代表学院、班级发言同学,每次加分0.3分。

心理素质:积极参与学院“解忧杂货铺”心理育人工作室活动,每次加0.1分;积极配合每月心情温度计填写,每次加0.1分。合计3分。

第三条 扣分

1.一学期内尚未构成违纪处分的,每旷课1学时扣0.4分,迟到一次扣0.1分。请人代课和替人代课者一次扣1分。晚归一次扣1(和通报等同),无故夜不归宿每次扣2分。自行校外租房居住的一次扣5分(一学期)。酗酒未处分的一次扣2分。参与网络借贷一次扣2分。

2.无视安全规定的一次扣2分,比如使用违规电器(炊煮器具、电烤火炉、热得快、电热毯)等。

3.无故不出席班级集体活动者一次扣0.5分。

4.查证属实的校园不文明行为一次扣0.5分(比如:带食物、豆浆、穿拖鞋背心进教室,上课吃东西、睡觉、玩手机等)。

5.违纪受到通报和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扣分。

6.其他扣分情况

第四条 加分

1.对学院建设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的经采纳的,一次加0.5分。

2..经评议小组或辅导员认定的,为班级作出突出贡献者可加0-1分。

3..受学校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,受学院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。

5.其他情况,经认定后可适当加分。

第二章 拓展性素质

第一条 同一项目中,集体获奖和个人获奖的加分,集体奖中的个人加分减半,个人的获奖按照规定加分,优秀奖不加分。

第二条 带薪实习和参加三下乡活动可分别加0.2分,此项累计全年不超过0.4分。

第三条 其他社会实践加分。参加地方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比赛,不管获得什么奖项(参照学生手册不能明确界定的)一律按参加实践一次计算加0.2分,最高不超过0.4分;学校或企业等实习一次加0.1分,最高0.2分。

第四条 网络媒体发表新闻和文学作品10篇以上加0.1分,20篇以上0.3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。主流媒体或刊物(省市级、国家级)的网络新闻或文学作品,经认定后加分。

第五条 纸质媒体发表新闻,国家级纸媒发表非理论性文章(社会新闻)1分每篇,省市级纸媒0.5分一篇,区县级0.25分一篇。

第六条 学生获得教师资格证加1分,其他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一项加0.5分(如普通话、三笔字证书、计算机、四六级证书、秘书证、汉字水平测试,仅以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名单为准)。

第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经集体讨论确定加分。

第三章 附则

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,相关条款解释归文新学院党总支。

文新学院党总支

201912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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